2008年8月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奥运·传真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终结网上“奥运门票”诈骗案
梁书斌

  2008年5月至7月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大肆发布“出售北京奥运会门票”虚假信息进行诈骗,诈骗成功5起,非法获利2万余元。近日,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7月10日,牡丹江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接到深圳市公安局通报称,深圳市民曲某在网上看到出售“北京奥运会门票”的信息,与出售人在网上取得联系并谈好价钱,6月30日和7月7日,分两次向售票人的银行账户汇出购票款5000元,然而售票人收到钱后就不再与曲某联系。
  接到通报后,牡丹江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调查。
  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在一些网站发布大量出售北京奥运会门票的虚假信息,以此引诱购票人进行交易,诈骗购票款,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的上网地点不固定,且居无定所,为逃避打击,该人使用开户地为广州市的银行卡,并在案发后停用了手机号码。
  7月29日晚,专案组在牡丹江市某小区一出租屋内将正在网上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